日前,赵女士来到乐清市档案馆查阅大厅,想要查询她的离婚档案在工作人员查阅复制的过程中,赵女士提起自己查询档案是为了办理“养老保险补助”,若成功办理她每月可补助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60%,丧偶、离异单身的独女户均补助60%。赵女士说为了办理补助,自己是特意从外地赶回来的。
但不多时,拿到离婚档案的赵女士又再次返回,告诉工作人员还需要自己的结婚档案。原来,如果想要享受“浙江独生女农村户口养老保险补助”,根据乐清市的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乐清户籍,且双方均为农业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但赵女士离婚协议书上的初次结婚日期为2004年11月,而孩子的出生日期则是2004年5月,使得孩子被误认为未婚先育,无法办理补助。为了证明孩子是在婚后所生,赵女士再次来到档案馆,想查询自己的初次结婚档案。工作人员了解赵女士的困扰后,查询到了赵女士的初次结婚档案,结婚登记表单中明确记录着赵女士的结婚登记日期为 2004年5月。
这份档案证实孩子是婚后所生,并非未婚先育,这为赵女士办理养老保险补提供了一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