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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塘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39/2025-27007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南塘政〔2025〕10号
  • 发布机构:
  • 南塘镇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各科室,各职能站所:

《南塘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南塘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等要求,结合《乐清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文件和乐清市南塘镇人民政府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工作要求,聚焦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合理安排南塘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重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用,持续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计划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展现应急管理风采,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寓服务于监管中,进一步促进政企亲清关系,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按照“能随机尽随机”“应覆盖全覆盖”“能联合尽联合”的原则,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开展检查。监督检查任务要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其中适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检查的,还要达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掌上执法率100%。

(三)主要任务

1.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继续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层和管理层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实现主动安全。持续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避免失管漏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建立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上下联动机制。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镇层面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时,应当相互征求意见,既要避免重复计划检查,又要消除重点检查单位盲区。已纳入市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按照分级原则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后续处理,需移交属地处理的,属地安监机构应依法予以落实,并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市局相关科室。南塘镇需按照实际情况,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年度计划,确定本区域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以2025年1月1日统计,南塘镇应急消防站在编在岗人员3人,持有执法证人员数为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核定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496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全部门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 248日/人×2人=496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117=248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312日

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配合实施行政许可;配合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配合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开展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完成南塘镇人民政府或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并合理扣除防灾减灾救灾的时间等。按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值测算,确定2025年部门其他执法工作日为每人每年156日。

4.非执法工作日156日

其中含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村居、全科网格人员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各种休假,参加党群活动(以每人每年22日计算),台账建设及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内勤工作、科技信息、志愿者活动等工作以及南塘镇人民政府或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按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值测算,确定2025年南塘镇应急消防站行政执法人员平均非执法工作日为78日。

5.监督检查工作日28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它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经测算,2025年南塘镇应急消防站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8日(总法定工作日496日--其他执法工作日312日--非执法工作日156日=28日)。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南塘镇应急消防站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0.5天(含路途时间、含整改复查时间)测算,2025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28家次。

(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范围

我镇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以机械加工、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为主,共有各类企业250余家,其中粉尘涉爆、喷涂企业5家,有限空间2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40家左右。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机械制造,事故隐患挂牌治理,粉尘涉爆、喷涂、来信来电举报等几个方面为2025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3)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

7.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生产经营场所;

8.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二)重点检查单位情况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确定南塘镇级重点检查单位17家,其中涉爆粉尘企业6家、涉有限空间企业2家、纺织2家、烟花爆竹3家,其他1家,氨分解3家。重点检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发布。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规定,全年安排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11家,一般检查单位根据年度检查计划任务并结合工作重点随机产生确定。

(四)防汛防台防旱安全督查检查情况。

依据与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数的比例,在2025年度内完成对25处防汛防台防旱风险点安全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依法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力保障,也是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强大支撑。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可以确保监督检查的计划性、引导性和有效性,实现事半功倍的安全生产预期目标。南塘镇应急消防站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责任,细化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监督检查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6.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备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备案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0.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2.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二)计划编制

南塘镇应急消防站根据本辖区实际,结合本辖区行业特色和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并与全市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衔接,编制的任务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乐清市应急管理局确定的任务数,确有特殊原因的,需报告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并征得乐清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加强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管理,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要加强过程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前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全面推行亮码检查。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和立案从严查处,确保整改闭环,并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属于其他部门(单位)监管的应及时移送,严禁以改代罚、以罚代刑行为。 

(四)强化督导落实。要统一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工作。

附件:南塘镇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录

附件

南塘镇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录

序号

名称

地址

经营类别

备注

1

乐清市宏兴木业有限公司

江宅村

喷涂


2

乐清市松美科技有限公司

三江工业区

喷涂


3

温州琳宇家居有限公司

三江工业区

喷涂


4

温州丹希塑胶有限公司

三江村

喷涂


5

乐清市博越工具有限公司

江宅村

喷涂


6

乐清市南塘祈庆堂

烟花爆竹经营部

南塘村

烟花爆竹


7

乐清市华亨灯饰有限公司

装备制造园

喷涂


8

浙江永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宅村

有限空间


9

乐清市伟斌酒厂

鲤鱼山村

有限空间


10

乐清市南塘壹捌壹捌烟竹经营

南塘村

烟花爆竹


11

乐清市炫花烟花爆竹经营部

南塘村

烟花爆竹


12

乐清市佳利服装有限公司

扬州村

服装加工


13

乐清市百瑞得服装有限公司

小东塘村

服装加工


14

浙江捷晖工具有限公司

三江村

涉氨


15

浙江天成臻风工具有限公司

小东塘村

涉氨


16

乐清市恒翔电子有限公司

小东塘村

涉氨


17

乐清市清江疏南砂场

南浦村

其他


南塘政2025 10关于印发《南塘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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