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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定头港大桥基站工程筲箕屿开发利用项目 海岛开发利用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4 10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提出的乐清市定头港大桥基站工程筲箕屿开发利用项目用岛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1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 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 32500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

项目名称

用岛申请人

用岛位置

用岛类型

用岛方式

用岛面积(平方米)

申请用岛期限

乐清市定头港大桥基站工程筲箕屿开发利用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乐清市大荆镇定头港大桥中段南侧的筲箕屿中部


公共服务用岛

轻度利用式

83.05

40年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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