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乐清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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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对温州乐清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将验收成果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进行了公示;并于2025年3月20日向乐清市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 经核查,温州乐清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30日 联系单位:乐清市水利局(规划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364 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30窗口 附件: 1.温州乐清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温州乐清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乐清市水利局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