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虹桥镇打击非法采矿及工程项目矿产资源管理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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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室、职能站所: 为深入贯彻《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规范不设采矿权的涉矿工程及矿产品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矿产资源有效管理,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虹桥镇打击非法采矿及工程项目矿产资源管理专班。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阿彬 副组长:梁 慧 徐 晓 成 员:叶建成 姜雪薇 叶 森 张阳雷 陈林丰 黄炜铖 吴进者 金道算 谷亚男 林明听 叶选静 马周福 陈定明 陈万德 周庆华 陈 育 邵传旺 附件:专班组建及职责分工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专班组建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矿产资源有效管理,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经研究,现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纪委、资规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各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源处置组、日常管理组、违法处置组和监督巡查组,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整个专项工作组的日常运作和协调,统筹政策衔接、跨部门协作及风险评估,组织现场踏勘和立项论证。开展地质勘探、储量核实、采矿权收益评估及方案编制。 成员:资规所、农办、项目负责科室、办事处 2.资源处置组:组织公开招标、合同签订、收益管理及后续监管。审核矿山生态保护红线,林地占用许可。 成员:镇纪委、资规所、农办、项目负责科室、办事处、财办 3.日常管理组:日常监管,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 成员:工程项目负责科室、办事处 4.违法处置组:负责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成员:资规所、综合执法、派出所 5.监督巡查组:负责对各采矿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督,确保采矿活动合法合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成员:镇纪委、农办、工程项目负责科室、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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