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希顺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云泽社区湖边路11号(原西一村)的《地号2-13-137/190001185、19001079》证书的遗失声明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希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云泽社区湖边路11号(原西一村), 证号为地号2-13-137/190001185、1900107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希顺 2025-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