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学年乐清市级、温州市级中小学“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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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学年乐清市级、温州市级中小学“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好: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良好,行为文明,诚实守信,孝敬父母,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校内外学雷锋活动、志愿者服务以及各种公益性活动,并表现优秀。 2.学习能力好:学习勤奋,自觉性高、兴趣浓,各门功课成绩良好;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素质好: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能以积极心态客观看待周围事物;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及以上(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做到文明绿色上网,能自我调控好情绪,调节好焦虑程度,主动与父母或老师交流心理体验。 4.审美情趣好:有健康的审美观,能正确区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具有认识美、感受美、体验美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特色艺术社团和艺术展演,积极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活动;具有美化环境和美化生活的习惯,对艺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 5.劳动素养好: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尊重劳动人民,懂得劳动最光荣;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实践;当好父母助手,积极帮助家长做好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具有自觉劳动的意识。 6. 学籍和年级要求:推荐对象必须为本校在校生;具有本校电子学籍;小学推荐对象限于4-6年级。 (二)先进班集体 1.班风学风好:班级同学言行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未出现学生被学校处分情况。 2.班级治理好:建立班委会、值日制度、奖惩机制等,确保公平公正。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3.班级活力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文体活动,具有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班级特色教育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近视率控制良好,低于年段平均水平。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营造包容互助的氛围。 4.班级文化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劳动教育。形成独特的班级口号、班徽、班歌等文化符号,利用黑板报、班级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班级动态,传递正能量。 5.协同育人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细致到位,家委会制度规范健全,落实全员家访,探索建立班级“教联体”。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无校园欺凌或孤立现象。 6.其他要求:小学阶段参评对象为4~6年级,高中阶段参评对象必须为行政班级。 二、推荐要求 优秀学生由各学区所辖学校及市属学校(民办高中)按照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2)推荐,毕业班推荐数不超过推荐总数40%;先进班集体按照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2)推荐候选集体。市教育局在此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定和推荐(乐清市级先进班集体评定比例约为90%,并推荐温州市级先进班集体小学段15个,初中段12个,高中段8个)。推荐温州市级的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必须当年或曾获得过乐清市级相对应荣誉。 各学区、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本次“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活动。被推荐人选和班集体要在所在学校广泛听取意见并张榜公示5天,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各中小学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事先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流程,要将学生、班级的自荐和班级、学校的民主集中推荐相结合,将推荐过程作为一次对学生、对集体讲诚信、讲正气、讲公正的教育过程。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区、市属学校(民办高中)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2)于4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材料不齐或者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推荐乐清市级“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材料:附件3、4、5、6、7,均以电子稿形式发送邮箱。推荐温州市级“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材料:附件3、4、5,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份(有关表格可复制,表格格式不得变更),附件6、7以电子稿形式发送邮箱,邮件标题须注明“学校”。联系人:高老师,电话:61526715,邮箱:gaoyang652992@163.com。 四、奖励表彰 乐清市级、温州市级“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分别由乐清市教育局、温州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附件: 1.2024学年小学、初中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4学年高中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4学年乐清市(温州市)“优秀学生”登记表 4.2024学年乐清市(温州市)“先进班集体”集体申报登记表 5.2024学年乐清市(温州市)“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6.2024学年乐清市(温州市)“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24学年乐清市(温州市)“先进班集体”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2024学年小学、初中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 推荐名额分配表
备注:1.市教育局在此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定和推荐(乐清市级先进班集体评定比例约为90%,推荐温州市级先进班集体小学段15个,初中段12个)。推荐温州市级的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必须当年或曾获得过乐清市级相对应荣誉。 2.获得2024年乐清市班会优质课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综合奖一等奖的班主任所在班级可参评乐清市级先进班集体,不占学校和学区推荐名额。 3.获得2024年温州市班会优质课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综合奖二等奖或以上的班主任,其所带班级当年或曾获得过乐清市先进班级体荣誉的,可参评2024学年温州市中小学候选先进班集体,不占用学校和学区分配名额。 附件2 2024学年高中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备注:1.乐清市级先进班集体评定比例约为90%。推荐温州市级的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必须当年或曾获得过乐清市级相对应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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