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上半年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居民部分第一批)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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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财企〔2015〕271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验收审核,按市财政资金安排及并网的时间顺序,现对杨林明等145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达财政专项资金共1998919元。 请上述项目单位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附件:2023年上半年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市本级财政补贴项目清单(居民部分第一批)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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