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乐清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2025年度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5-272450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5〕19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有效性:
  • 有效

正泰(乐清)科技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5〕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乐清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乐经信〔2025〕12号)等文件精神,你园区报送的服务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已通过部门审核,现预下达专项资金80万元。请收到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并实质性推进服务工作。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5〕19号关于预下达乐清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2025年度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