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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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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25年)

乐清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 04- 21 10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批准级次、标注)

 

、公安

1


证照费





1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浙价费〔200673

发改价格规〔20191931

含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 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号牌(含临时)

汽车号牌:反光号牌100/,不反光号牌80/副。挂车号牌:反光号牌50/,不反光号牌30/。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号牌40/,不反光号牌25/副。摩托车号牌:35/副。机动车临时号牌:5/张。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


仅指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固封装置


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


限车主自愿要求安装,含号牌安装费


2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机动车行驶证

10/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发改价格〔20171186

含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10/

发改价格〔20171186

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向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发放公安部统一样式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时收取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

发改价格〔20042831

浙价费〔200673


自然资源

1


不动产登记费

详见文件

财税〔201679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浙价费〔201716

财税〔201945


2


耕地开垦费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浙政办函〔20252


3


土地闲置费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国发〔20083

浙政办发〔201187

浙政发〔20083


4


土地复垦费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浙政办发〔201187

《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

省政府1993年第33号令

浙政令〔2010284


、建设

1


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

详见文件

财税〔201568

建城〔1993410

浙价费〔2007136


2


污水处理费

详见文件

《城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

发改价格〔2015119

财综〔201539

浙价资〔2015252

乐政发201680


、交通运输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详见文件

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267号令)


、经信

1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详见文件   

计价费〔1998218

计价格〔2002605

发改价格〔20032300

发改价格〔20041945

发改价格〔20052812

发改价格〔20171186

发改价格〔2018601

发改价格〔2019914


、水利

1


水土保持补偿费(

详见文件

财综〔20148

发改价格〔2014886

浙财综〔201427

浙价费〔2014224

浙政办发〔2015107

发改价格〔20171186

浙价费〔2017104


、农业农村

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财税〔2014101

201511日起小微企业免征


1

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

详见文件

浙财综字〔2003112

价费字〔1992452

计价格〔1994400

浙价费〔1997322

浙价费〔1999372

浙价费〔2001355

浙价费〔2008169



2

淡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

详见文件

浙财综字〔2003112

价费字〔1992452

计价格〔1994400

浙价费〔1997322



3

专项(特许)捕捞、收购、调运主要经济价值水产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1997322

浙价费〔1999372

浙价费〔2001355


、人防

1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详见文件

中发〔20019

计价格〔2000474

浙政函〔2004136

浙政发〔200948

浙价费〔2016211


、法院

1


诉讼费(

详见文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浙价费〔2007153


十、药监

1


药品注册费

详见文件

财税〔20152

发改价格〔20151006

浙价医〔2016120

浙政办发〔20228号省药监公告2022年第3



1

补充申请注册费





2

再注册费





3

药品注册加急费




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财税〔20152

发改价格〔20151006浙价医〔2016120

浙药监械〔20232



1

首次注册费

46011/品种




2

变更注册费

15405/品种




3

延续注册费

15288/品种


五年一次

说明

备注: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我省范围内执收的资金全额直接上缴中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列入《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标注:中项中标;中项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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