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七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5〕3号)文件要求,依据2024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结果和参赛学生比例,现将参赛学生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主题,体现时代特 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相统一,努力使艺术节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审 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市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勇于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第三十七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要求 (一)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 初、高中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0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原则上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小学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0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原则上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钉钉:13587688632。 (二)独奏(含二重奏、三重奏) 小学、初中、高中组器乐独奏民乐组比赛定于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民乐组在一楼电影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小学、初中、高中组器乐独奏西乐组比赛定于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西乐组别在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明确标注属于西乐或者民乐。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钉钉:13587688632。 (三)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 初中、高中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4月26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小学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4月27日(星期日)下午1:00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钉钉:13587688632。独舞伴奏请于4月21日前通过钉钉发给程以琳老师。 (四)朗诵 小学、初中、高中组朗诵比赛定于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00在温州市外国语学校(瓯江口霓贤路233号)闻澜阁报告厅举行,抽签、彩排时间为当天上午8:30-11:30进行。参赛须知:提供8支手持话筒和8个耳麦,不提供台阶;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或WAV格式,签到时提供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等文件格式(LED制作比例接近16:9)。 温州市外国语学校联系人:王洪江,钉钉:13600648197。 (五)合奏 西乐合奏比赛定于5月10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中学(瓯海区温瑞大道1002号)800人报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民乐合奏比赛定于5月11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中学800人报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温州中学联系人:陈只信,钉钉:15058320041。 (六)戏剧(含戏曲) 小学组戏剧现场比赛定于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永宁西路与瓯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小学、初中、高中戏曲现场比赛定于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高中组戏剧现场比赛定于5月17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初中组戏剧现场比赛定于5月18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参赛须知:戏剧比赛台词不可录音对口型,必须现场同步发声,不提供话筒,只提供基本光和耳麦。道具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70厘米,长度不超过3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联系人:池奕辰,钉钉:17867963160。 (七)合唱 小学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24日(星期六)下午12:30在温州大学(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北校区音乐学院天瑞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初高中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25日(星期日)下午12:30在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学院天瑞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合唱比赛团队素养展示题详见附件3。 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联系人:沈胜涨,钉钉:15158433957。 (八)群舞 小学组群舞比赛定于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科技高级中学(瓯海区郭溪街道科高路1号)报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群舞比赛定于10月26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演艺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温州科技高级中学联系人:陈策,钉钉:15088588953。 (九)美育成果展示类 班级合唱、班级合奏将于2025年下半年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音乐表演类(“三独”项目)独唱类项目参演学生除演唱人员外,可以增加伴奏人员,但必须是在职在编(在籍)的教师(学生);指导师限填本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器乐类项目,教师不得作为伴奏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校务必确定专人负责艺术节各项工作,并将每项比赛的时间、地点、安全事项等向学生通知到位。各参赛学校按照学生外出安全要求履行报备或报批手续,集体项目比赛期间,要求各校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表演唱不设伴奏(除钢琴伴奏或自带乐器伴奏外);合唱的指挥和伴奏人员必须是本校师生(小合唱不设指挥),学生须在籍,老师须在职在编。 (四)艺术节设立作品文本审核环节,所有合唱类参赛作品的电子稿请发送至何萌萌(钉钉:15258782255),文件夹备注“参赛项目+学校+学段+作品名称”,外文类作品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朗诵类参赛作品的电子稿请发送至王洪江(钉钉:1360064819),文件夹备注“参赛项目+学校+学段+作品名称”。 (五)所有比赛项目一所学校(校区)在同一组别同一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作品(多校区的学校,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不同项目可兼报;如发现报送的项目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六)附件1所列参赛学生无特殊原因必须参赛,无故擅自缺赛者将取消乐清市级比赛成绩。各参赛学生对参赛事项尚有不明白之处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61526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