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5-273126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5〕2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有效性:
  • 有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5〕8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4〕245号)文件,铁枫堂铁皮枫斗炮制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吴尧辉黄杨木雕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郑松强黄杨木雕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入选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省级财政给予每家工作室最高3年合计30万元补助。现拨付第一期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补助名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补助名单

序号

工作室名称

依托主体

拨付资金(万元)

1

铁枫堂铁皮枫斗炮制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

浙江铁枫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2

吴尧辉黄杨木雕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

浙江鸿鑫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10

3

郑松强黄杨木雕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

乐清市柳市松强木雕工作室

10

合计

30

乐经信〔2025〕21号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补助的通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