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小学、初中: 根据《关于开展乐清市深化新一轮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和个人自评申报、学区择优推荐、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审核认定等程序,评选出乐清市深化新一轮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12所、先进个人30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示范校要持续深化课程改革,总结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先进个人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助推区域教学改革。各学区、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提质增效。 附件: 附件1 乐清市深化新一轮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名单.xlsx
附件2 乐清市深化新一轮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先进个人名单.xlsx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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