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阮存知坐落于乐清市城东街道良港东路456号东瓯家园2幢801室的《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41031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阮存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城东街道良港东路456号东瓯家园2幢801室, 证号为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410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存知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