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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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融合教育改革培育对象示范区创建及孤独症儿童关爱发展先行先试区工作,贯彻执行《乐清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精神,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融合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聚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特殊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孤独症个别化教育课程支持、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语言要简洁、文体要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 5000 字。文稿采用PDF格式,标题用中文三号黑体(居中),内容摘要用小四号楷体(150字之内),正文为五号宋体,1.5倍行距。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 (三)倡导学术诚信,严谨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并附论文查重截图(建议使用知网或万方),相似度单篇比≥20%或复制比≥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AI生成、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将通报给所在学区及学校。 三、报送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推荐评选,每位教师只能提交1篇论文参加评比。同一单位参评论文不能超过5篇(融合教育示范区培育校可再增加2篇)。学校需对上报的论文进行审核汇总,填写附件2。 (二)请各学校于6月30日前,将参赛教师的申请表(附件1)和论文以“ 学校全称+教师姓名”为文件名,将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拍照,汇总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yqstsjyzx@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论文评比是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学校认真组织,动员教师积极参加。 (二)本次论文评比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凡获奖者,授予相应证书。优秀论文,将选送参加温州市特殊教育专题论文评比。 (三)联系人:冯乐平,电话:13780103326(663326)。 附件:1.乐清市特殊教育论文参评申请表 2.乐清市特殊教育论文参评学校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乐清市特殊教育论文参评申请表
附件2 乐清市特殊教育论文参评学校汇总表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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