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资金、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优胜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资金、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优胜奖奖励资金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资金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4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 〔2025〕28号),乐清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孵化器(运营机构:浙江云谷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 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联合发文 《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确认,在2025年下达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已安排 100 万元资金予以奖励。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 号)新认定(备案)为省级科技孵化器的给予运营单位 250万元的奖励,已获国家级、省级专项奖励资金的,不叠加奖励,低于上述奖励标准的予以补足。 根据上述文件内容,需奖励乐清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孵化器150万元,其中省补专项资金100万元、市财政50万元。 二、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奖励资金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4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 〔2025〕28号)确定速搜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浙江速搜科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为优秀(A类),经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联合发文 《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确认,在2025年下达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已安排50万元资金予以奖励。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 号)对获得同级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奖励运营单位20万元。已获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专项奖励资金的,不叠加奖励,低于上述奖励标准的予以补足。 根据上述文件内容,需奖励浙江速搜科技有限公司省补资金50万元。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优胜奖奖励资金 根据《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乐政发〔2024〕6 号),大孵化器集群建设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大赛优胜奖给予 5 万元奖励。 省级孵化器正泰(乐清)物联网传感产业园入孵企业温州核芯智存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型国产超稳态随机存取存储器(HsRAM项目)获得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一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决赛成长企业组优胜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浙江赛区)暨第十一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科函成〔2025〕12号)),根据上述文件内容,需奖励温州核芯智存科技有限公司资金5万元。 附件:奖补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奖补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