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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社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社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乐清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等文件规定,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温州嘉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拟出台的《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 评估认为:拟出台的《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前期工作程序完善。经评估,项目得到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认可,社会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 |
征集部门: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