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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的公示 |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定,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起草《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过程中,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初审,认为该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制度的要求。 根据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合肥工业大学评估意见认为:《乐清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的内容未存在明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关于“影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平竞争制度的要求。 |
征集部门: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