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景香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马车河8幢302室的《乐政国用(2015)第004834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景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马车河8幢302室, 证号为乐政国用(2015)第00483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景香
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