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利民补助“一键达”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精神,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结合我市职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实际情况,2025年春季学期享受职高国家助学金474人,计545100元,补助资金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拨付,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春季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专项资金分配表(终).xlsx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