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旭阳坐落于柳市镇翔金花园2幢柳青路4,5号的《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5289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旭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市镇翔金花园2幢柳青路4,5号, 证号为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528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旭阳
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