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乐清市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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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6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4〕1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事项 (一)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千企百城”商标品牌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补助 补助2023年度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千企百城”商标品牌 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二)“千企百城”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补助 补助2023年度确定为“千企百城”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的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三)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补助 补助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实施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补助 补助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开放专用标志达到5件以上的管理机构补助 补助2024年度地理标志产品或集体、证明商标核准开放专用标志达到5件以上的管理机构或注册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六)专利导航项目补助 补助2021年承担企业类省级专利导航项目,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七)专利密集型产品补助 补助2023年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认定为专利密集型 产品的企业,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八)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的评级优秀企事 业单位补助 补助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的评级优秀企事业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名单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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