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寿金、陈锡明坐落于乐清市磐石镇磐南村的《2-1995-49-0586/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38534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38535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寿金、陈锡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磐石镇磐南村, 证号为2-1995-49-0586/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38534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385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寿金、陈锡明 2025-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