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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乐清市双店线大荆双峰至智仁大台门段改建工程(二、三期)下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54-06-01号)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54-0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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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54-06-01 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2024年9月30日公布以来,共收到反馈 意见0条,申请听证人数0人,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项目于2024年11月22日已张贴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 通知(乐征补通〔2024〕54-06号)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乐征确案〔2024〕54-06号),因原公布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54-06号)中涉及征地补偿 安置公告发布时间以及补偿登记户数有误,现将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54-06号)予以作废,以本次 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54-06-01 号)为准。另因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乐征公告〔2024〕54- 06号)中土地勘测定界表的国有土地权属有误,现将土地 勘测定界材料一并重新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54-06-01 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表 3、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 4、土地勘测定界表 5、土地勘测定界图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仁乡人民政府、下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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