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宝花坐落于乐清市龙西乡屿头村(原山岙头村)的《2-2011-12-9564》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叶宝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龙西乡屿头村(原山岙头村), 证号为2-2011-12-9564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宝花
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