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特艺雕刻厂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龙井路2号的《1-2002-44-521/030f14511》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乐清市特艺雕刻厂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龙井路2号, 证号为1-2002-44-521/030f14511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清市特艺雕刻厂
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