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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乐水政发〔2024〕18号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5/2025-28055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布机构:
  • 乐清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有效性:
  • 有效

2025年8月7日,乐清市水利局发布《关于废止乐水政发〔2024〕18号文件的通知》(乐水政发〔2025〕10号)。现将《关于废止乐水政发〔2024〕

18号文件的通知》出台的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由于山塘巡查管理考核现不被纳入考核范围,因此我局决定对乐水政发〔2024〕18号文件予以废止。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

三、制定目的

减少行政负担,提高管理效率,更加专注于实际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主要内容

由于《乐清市山塘巡查管理考核办法》(乐水政发〔2024〕18号)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该文件予以废止。

五、施行时间

该文件自2025年8月7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水利局

联系人:杨敏旺

联系电话:0577-625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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