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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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中小学瓯越领军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瓯越领军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开展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标准 《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2024学年修订)》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温州市第一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 按照《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考核时间安排执行。 (二)温州市第二、三层次和乐清市三个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 1.温州市第二层次考核(省坛2021、2023年评上,温州市三坛2020、2023年评上)。 (1)8月15日-8月25日:温州市第二层次,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含评上瓯越领军教师的证书),于8月25日前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平台,8月25日18时考核对象申报平台关闭。 (2)8月26日-8月31日:学校组织对温州市第二层次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在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中,选择学校管理员入口进行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按类别填写《2024学年度温州市第二层次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1(1))、《2024学年度温州市第二层次瓯越领军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2),8月30日18时学校审核平台关闭。并将附件1(1)、附件2(1)纸质文稿打印学校盖印拍照转成PDF,于8月31日前和汇总表(包括附件1(1)、附件2(1))电子稿以“校名全称+附件1(1)”、“校名全称+附件2(1)”命名,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 (3)9月1日-9月15日:乐清市名师办将邀请组织专家在平台上对温州市第二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进行考核。同时填写瓯越领军教师汇总表,提交温州市教育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评定后已满6个学年的温州市第二层次考核(从2023学年开始,评定后满6年的温州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需继续参加考核,不享受考核奖) (1)8月15日-9月6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含评上瓯越领军教师的证书),于9月6日前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平台,9月6日18时考核对象申报平台关闭。 (2)9月7日-9月12日:学校组织对已满6年温州市第二层次瓯越领军教师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在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中,选择学校管理员入口进行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按类别填写《2024学年温州市“三坛”(评定后考核已满6年的温州市第二层次)考核汇总表》(附件1(2))、《2024学年温州市第二层次考核已满6年瓯越领军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2(2)),《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9月12日18时学校审核平台关闭。并将附件1(2)、附件2(2),纸质文稿打印学校盖印拍照转成PDF,和汇总表(包括附件1(2)、附件2(2))电子稿以“校名全称+附件1(2)”、“校名全称+附件2(2)”命名,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 (3)9月13日-9月20日:乐清市名师办将邀请组织专家在平台上对已满6年温州市第二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进行考核。同时填写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汇总表,提交温州市教育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温州市第三层次和乐清市三个层次的瓯越领军教师(乐清市三名、乐清市三坛(2020年、2023年)、新锐教师(班主任)) (1)8月15日-9月6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含评上瓯越领军教师的证书),于9月6日前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平台,9月6日18时考核对象申报平台关闭。 (2)9月7日-9月12日:学校组织对瓯越领军教师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在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中,选择学校管理员入口进行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按类别填写《2024学年度温州市、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1(3-6))、《2024学年度温州市、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2(3)),《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9月12日18时学校审核平台关闭。并将附件1(3-6)、附件2(3)打印纸质文稿,于9月12日前送交所在学区。 (3)市属学校(单位)、民办高中按类别填写附件1(3-6)、附件2(3),9月12日前并将附件1(3-6)、附件2(3)打印纸质文稿学校盖印拍照转成PDF,和汇总表(包括附件1(3-6)、附件2(3))电子稿以“校名全称”命名压缩包,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 (4)9月13日-9月26日:各学区根据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在学校统计赋分的基础上,学区聘请评委在平台上再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9月26日18时学区审核平台关闭。按类别填写附件1(3-6)、附件2(3),并将附件1(3-6)、附件2(3)纸质文稿,纸质文稿打印学区盖印拍照转成PDF,于9月26日前和汇总表(包括附件1(3-6)、附件2(3))电子稿以“学区名称”命名压缩包,上传至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平台。 4.10月3日—11月10日,乐清市名师办将组织专家在平台上分别对各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瓯越领军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重要性,及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范实施,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发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并通报批评。 乐清市名师办联系人:全老师,教育网:630999。 2 .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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