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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5-28220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有效性:
  • 有效

一、为什么要出台乐清市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管理办法?

原由乐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管理工作,自2023年2月起划转至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管理,为规范乐清市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业务,公开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工作实际出台本办法。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职工家庭在温州市域范围内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房租赁自主住房交纳租金或因退休等情形销户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租房等住房消费多久时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

以上的住房消费发生在1年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等凭证载明日期为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

四、偿还住房消费贷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

职工偿还因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1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

五、因住房消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余额不足,可否同时提取配偶账户内的余额?

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余额的,需同时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婚姻证明。

六、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怎么办理?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对应情形规定的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主住房租房合同等),到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227、228窗口办理。

七、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的方式?

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申请后,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至职工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



解读机关: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章海成

联系电话:0577-6256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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