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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330382MB1601836R/2026-101062916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24
  • 有效性:
  • 有效

2026年7月20日,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发布的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依据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依据是《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函〔2026〕2号)等文件。

三、清理的结果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予以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解读机关: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科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黄炜杰

联系方式:0577-625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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