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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一致性审查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一致性审查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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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性审查结果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制定《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过程中,履行了合法性审查,认为该通知制定主体、权限、依据合法,制定程序合法,文件主要内容合法。 二、公平竞争审查结果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定,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制定《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过程中,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该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制度的要求。 三、政策一致性审查结果 根据中央、省、温州市关于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制定《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过程中,对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文件是严格执行《浙江省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行政计划(2025-2027)》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与相关宏观政策取向一致,符合我局工作部署相关要求。 四、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有关要求,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制定《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过程中,组织开展了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评估认为符合为基层减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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