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时16分,乐清市档案馆查阅大厅工作人员的手机提示音“嘟”的一声响起,一条来自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的消息送达——苏州市吴中区档案馆向我馆发起了跨馆查档申请。申请人为吴中区公证处公证员孔先生,因办理丧偶后遗产继承公证事项,需要核实瞿女士与虞先生的婚姻关系。具体需调取两人1988年在乐清市办理的结婚登记档案,以及2011年的补领结婚证档案。
据孔公证员介绍,该继承公证涉及子女财产分配问题,关键在于确认被继承人的婚姻是否属于初婚,从而依法界定继承范围,避免因婚姻关系不明引发家庭财产纠纷。由于瞿女士夫妇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全部保存在乐清市,若按传统方式,孔公证员或当事人需专程从苏州赶到乐清现场调档,耗时耗力,极为不便。
乐清市档案馆查阅大厅工作人员接到咨询电话后,主动告知孔公证员:不用特意跑到乐清,可以就近前往苏州当地任一档案馆(如吴中区档案馆)提交异地查档申请,由该馆通过全国查档平台向我馆发起跨馆服务。我馆受理审批后,会将加盖“乐清市档案馆材料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按时寄出,其法律效力与现场调阅原件完全一致。
收到吴中区档案馆通过平台发来的正式跨馆申请后,乐清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迅速在我馆馆藏143全宗(湖横乡档案)和261全宗(市婚姻登记中心档案)中精准检索到所需的两份档案,第一时间完成核对、盖章、封装,并以最快的速度邮寄至吴中区档案馆,由其转交公证员使用。
此次跨馆服务,免去了公证员及当事人两地奔波之苦,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该案例不仅有力支撑了公证机关依法履职、化解家庭财产纠纷,也充分展现了档案工作“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机制在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效能中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