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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催告注销公告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催告注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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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清江于昌贵餐饮店等 329 家食品经营单位、乐清市大茗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食品生产单位(名单附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主动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职权予以注销。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请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系电话: 62590557。 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xls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