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2020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统计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0331,电子邮件:wzyq-bgs@zj.stats.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乐清市统计局对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乐清统计局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职责分明、分工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今年以来,乐清统计局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更新,规范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领导审核机制,确保有序发布。

(二)精准研判经济形势,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乐清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市各项经济指标,落实责任制,发挥数据分析优势,进行预警监测分析,及时准确研判经济形势,不遗余力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在编印《乐清统计简报》《乐清统计年鉴》《乐清统计信息卡》等常规资料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创新统计信息服务载体,新增编印《乐清市主要经济数据表》《乐清市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十七强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卡片》《乐清经济概览》《乐清统计知识读本》等资料,同时紧跟政治热点及时撰写《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乐清市经济社会发展报告》等献礼性分析报告,全面反映乐清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全貌,共撰写统计专报15篇、统计分析33篇、统计信息107篇,其中,21篇被省统计局内网采用,1篇被国家局内网采用,5篇文章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多篇文章分别被乐清政务信息、市委办信息、乐清日报、乐清理论等采用。

(三)依法全面公开,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乐清统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按月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各项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经济形势。在3月份、6月发布了2个统计公报;主动公开《乐清统计简报》《乐清统计年鉴》《乐清统计信息卡》《乐清经济概览》等统计信息资料,综合整理一年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数据变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资料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答复,严格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乐清统计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3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4 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 159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予以公开处理。

(四)加强机关管理,全面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乐清统计局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内控管理办法,健全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健全了单位物资宣传品采购办法,按照流程规范、严格审批的要求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今年乐清统计局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打印机、电脑、PAD等1021台(个),采购总金额166.69万元。进一步加强了统计法治工作,全年稽查企业101家,其中立案查处12起,罚款金额4.23万元。还对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的240家单位进行了统计数据核查,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同时全力配合国家局、省局和温州市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乐清统计局及时转换办案系统,并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并将12个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上网办理,按时办结,全面落实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工作,规范案件审理程序。2020年,乐清统计局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21台(个)

166.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乐清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21年,乐清统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全局干部的“阳光意识”,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信息发布能力,全面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信息分析公开工作。积极拓展其他统计服务产品,提质提量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充分发挥统计数据的作用。同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使之成为社会各界认识统计、了解统计、关心统计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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