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南塘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南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271019,电子邮件:yqnantangzhe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和部署,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从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水平。现将我镇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党委、镇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
二是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确保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焦点多,弄不好就容易出现负面效应。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分寸,即体现合理,又适度,重点抓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镇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和更新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等各种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21件。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2020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扶贫工作、政务动态等几大类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
(三)政策解读。2020年,我镇未印发政策性文件。如有印发,将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使政策解读在内容上更通俗,在形式上更丰富,在宣传上更有力,对于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做到严把解读关,加强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和浙江省政府的要求,确定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网上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镇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按时办结29个。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0个,同意公开2个,同意部分公开3个,不同意公开0个,无法提供2个,不予处理22个。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和浙江省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严格规范,为指导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具体确定为上报到市里的请示、报告及纯内部事务不予公开。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视目标责任考核。
五是“两化”完成情况:
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照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与其他乡镇深入讨论,研究编制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共计13类大项,24类小项,基本涵盖了乡镇的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务公开科要求,我镇梳理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征收、评估、补偿等一级事项进行梳理、规整、筛选,合计公开一级事项3项,二级事项1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9 | 18 | 5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234.1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务公开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镇委、镇政府始终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是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政务公开,单位增加了压力,工作增大了透明度。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加强了自身的约束,办事效率提高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
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树立了良好的单位形象。群众明白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条件,理解多了,政策执行落实好了,真正给干部一个清白,给老百姓一个明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是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填,增强了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对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超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更换不及时等,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