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2020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1559,电子邮件:yqylbz@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机制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完成,强化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的建设,并将政务公开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贯彻落实《乐清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保密工作责任制度》、《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等制度,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维护,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坚持“事项分级、要素齐全”的原则,按条目方式进行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标准编制要求,逐项确定公开事项标准,编制乐清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计29个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0年我局共制发局、党组、会议纪要等公文47条,其中主动公开14条,不公开33条,依申请公开0条。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乐清市人民政府网上共计发布108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联系方式、部门文件、公告公示、人事任免、政务动态、网络问政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等多方面领域信息。

新开设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拥有账户查询、药品查询、交易查询、医院查询等功能,为老百姓提供在线咨询窗口,今年累计咨询件773件。同时作为重要宣传途径,今年共发布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等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发生,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策解读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配合市人民政府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做好《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工作。 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以问答的形式制作成三折宣传页,印刷发放给各村居(社区)共计40万份;印刷1000份大海报张贴在各村村口或通讯橱窗内;通过移动、电信等媒介向全市人民发送100多万条的参保短信通知;制作动漫宣传片,并将该宣传片内容在全市200多辆公交车车载视频上播放,在移动公司大屏幕上播放,以及在乐清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充分利用各村居微信群,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宣传PPT内容、动漫宣传片、政策问答三折页内容由各乡镇发送到各村居微信群。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营造氛围,渲染环境,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7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而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医保事业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扩大公开范围。要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评议制度,通过在局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投诉接待办公室及举报电话,收集群众对我局开展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设,受理举报投诉,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确实存在的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的问题不掩不盖,在处理上不拖不护,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