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围绕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从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完善措施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我局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充实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同时,坚持信息公开数据每月一汇总制度,按时向市信息公开办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单。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7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无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同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