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贸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09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方案》(乐政办发[2008]9号)等有关精神,在2008年度基础上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将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强化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

  政府信息工作是上级领导倾听基层呼声,了解基层矛盾,发现基层问题,知晓基层信息的重要信息来源。特别是在一些重特大事件面前,如果不即时上报信息或故意隐瞒信息,发生信息倒流,那就不是小问题,而是影响工作成败的大问题。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制度,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采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今年以来,局党委按照乐政办发[2008]9号文件要求,对有关科室负责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下指标、定任务,要求按期完成工作目标。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使他们掌握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本科室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有关信息,按时上报给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流程及时进行公开。

  (三)明确职责,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为企业服务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宗旨。我局工作服务对象众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企业的生产发展等密切相关,点多、面广、线长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特点。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提高企业对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我局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加强了对为企业服务内容的公开。特别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千名干部进千企、共渡难关促升级”活动,在当前经济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我局针对活动的有关情况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时采集信息刊发专题信息和上级调研信息,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将信息及时传递到各政府部门、乡镇和有关企业。帮助企业针对当前形势和企业的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当前困难,帮助企业树立信心。

       ( 四)领导重视,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不同会议上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局领导的部署安排,也为了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充实完善了《乐清市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乐清市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根据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划分、信息发布流程、信息上网的管理要求等作了明确清晰的规定,使各科室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7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六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 经贸局子网站网页上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科室负责政府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科室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量少质差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科室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丰富政府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3、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形式,向广大企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

4、进一步保障信息采集发布的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0一0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