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科室相关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统计上报,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对市政府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工作思路。

  (二)认真部署,抓好落实。结合部门实际,编制了《乐清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乐清市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流程,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均做了具体规定。加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对工作流程进行了细致梳理。本着“快捷方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按规定将电子文档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分门别类进行存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主动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进行发布。公开科室服务咨询热线,充分利用科室热线,认真负责地对服务对象进行业务受理、政策解答。

  (三)及时公开,加强宣传。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期间,邀请乐清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进行报道宣传。二是通过网络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在乐清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乐清科技信息网上,按要求公开有关科技政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将科技工作情况及时传递给服务对象。三是通过科技期刊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乐清科技信息》、《乐清专利》等期刊,介绍宣传科技有关动态和信息,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邀请专家共同评审市本级重点科技项目,增强科技管理透明度,提高科技计划立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主动公开发文类政府信息8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等三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动态、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板块,可以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市科技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指定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0个,收到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科技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科技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时效需进一步提高,网上咨询、查询等功能仍需进一步开发。

  今后,一是要进一步宣传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乐清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使之成为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重要载体。三是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使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201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