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雁荡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雁荡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本镇继续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一)调整了有关工作机构。年初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并按照科室职能分工,继续确定党政办公室为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本镇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重新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且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要求和《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目前,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三)调整了有关工作制度。目前,本镇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13年本镇累计发文293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63条。(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2013年,本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等四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镇政府信息。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本镇所在地及本镇32个村(居)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镇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本镇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3年本镇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3年,本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3年本镇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本镇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居)民对本镇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本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本镇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将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镇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镇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