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市信息公开办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从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开展宣传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调整了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确定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在局中层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科室引起充分重视,特别要把好审核关,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一定及时公开,同时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强化工作措施。我局认真总结2014年的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完善各项措施,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办公室作为具体承办科室结合其工作内容和职责,对工作流程进行了细致梳理。主要是把好发文这一关,本着“快捷方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简化政务公开审核意见一栏,明确公开意见,没有按规定填写政务公开审核意见或没有上交电子文稿存档的文件,一律不予编制文号、盖章发文。同时,及时在中国乐清门户网站更新每10天更新部门动态信息及农村工作相关信息,每15天更新公文类政府信息。

  (三)强化宣传培训。向相关科室印发《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公文办阅和档案管理》等,为提高信息公开的业务素质,对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培训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公开的流程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发布信息258条,涉及通知公告、人事任免、政府自身建设、政务动态、农村工作等栏目,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04个,其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54条。经自查审核,归类正确。每季度按时向市信息公开办上报本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发文备案。

  公开主要形式有:互联网(“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乐清农林信息网”网页);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政府公报。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制定专门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机构,严格办结时限,建立专门表格,实行专人负责。2015年,我局收到0例申请要求,全部受理并按时办结。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收费、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截至今日,共收取费用0元。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负责该项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繁杂,且牵涉相关科室、站所众多,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下一步,将进一步增配人手,并严格遵守公开时间要求,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