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科室相关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本着“快捷方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编制非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流程,便捷公开查询。公开科室服务咨询热线,充分利用科室热线,认真负责地对服务对象进行业务受理、政策解答。同时,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上报信息公开的季报单及目录备案表。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管理流程,认真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调研、立项等各项工作。项目从指南发布到立项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也实现了上网申报,简化民众项目申报程序。

(三)丰富宣传形式。一是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公开政府信息。例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发放宣传图册。二是邀请专家共同评审市本级重点科技项目,细化评审标准,增强科技管理透明度,提高科技计划立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通过网络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在乐清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乐清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按要求公开有关科技政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将科技工作情况及时传递给服务对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67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7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策文件、部门动态、部门人事、公告公示、领导信息等五大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指定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其中文件类信息居多。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自身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确保工作依法依规。

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深入发掘业务类信息,并及时公布本局工作动态、领导活动等内容。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