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0189,电子邮件:yqsaqscj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拓宽公开渠道,实现应急体系和政务公开平台同步建设。一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借力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等政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各类申请和诉求,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2019年共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12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9条、其他政府信息83条;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信息65条,受理安全生产问题咨询投诉举报件71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2019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二是依托“两微”新媒体公众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工作,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及时通过“乐清应急”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台风动向。“两微”平台共推送政务公开信息463条。三是依托“应急管理APP”部门专业平台。机构改革后,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启用“应急管理APP”,实现企业培训“零跑”、线上考核。开发集企业“点单”购买服务、中介售后评价等功能在内的手机微信端,累计开展社会化服务14880家次,同比增长146%。完善应急救援和预案体系建设,发布各类应急预案信息42条。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现执法效能与政务公开能力同步提升。一是做好事故调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以推进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和非法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为重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8起,行政处罚案件232件。二是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红黑名单”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定,公布安全生产诚信红名单406家,安全生产“黑名单”不良记录企业4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曝光18条。三是做好行政审批和改革事项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与“放管服”改革、“不见面审批”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紧密结合,切实加大审批服务和改革事项公开力度,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对4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2019年273个审批件均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200余件实现“零上门”办理,审批代办件达27件,证件指导服务达100余件。四是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等重点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五是做好新修订《条例》宣传工作。积极参与乐清市政府9月29日在南虹广场举办的新修订《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10.13国际防灾减灾日”等系列活动,“防灾减灾百千万教育工程”获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网、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点赞,达到良好宣传效果,有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三)加大公开力度,实现信息共享与政务公开机制同步完善。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在一周一查的基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AB岗作用,轮流开展检查,不断加大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同时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对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规范,提高答复内容针对性和时效性。近三年来,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依申请公开行政败复率、败诉率均为零。三是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预告制。借力“双随机”和“互联网+监管”,转变执法理念,在执法检查前提前告知行政执法对象检查时间、重点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联系人员,并在监督检查前,通过电话、执法预告书和《服务指导意见书》等多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提前预告。全市安监系统共开展执法预告153次。四是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制定出台《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联合多部门开发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模块,实现水雨情、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等重要预警信息整乡整村全覆盖发布,打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共发布防汛预警短信261万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0

3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23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112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乐清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拓宽公开渠道、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机构改革后,新增防汛防台、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能,发布的内容范围较广,目前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新修订《条例》颁发后,现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办理公开申请和行政应复、应诉方面能力方面还有待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于群众关心的防灾减灾、防汛防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等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优势,着力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规范,不断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