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雁荡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2020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雁荡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雁荡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77-62153307,电子邮件:yzrmzf621533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雁荡镇继续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雁荡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由常务副镇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科室职能分工,确定党政综合办公室为雁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具体负责雁荡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制度。                

(三)强化工作落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20〕11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地实施,雁荡镇积极参与梳理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乡镇、街道)。根据政务公开“两化”的要求,雁荡镇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机构设置(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联系方式)、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主动公开乐清市雁荡镇松垟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2020-2025)公示和雁荡镇2020年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镇政府信息。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要求和《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今年以来,我镇公文类政府信息共发文219个,其中主动公开10个,依申请公开97个,不公开112个。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3件;提起行政诉讼3件。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增1

1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49.67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撤销)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进一步改进不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下一步,我镇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政务公开规定动作,坚决避免“应公开而没有公开且未及时纠正”的情况发生。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镇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各项活动,努力提高工作能力。

(三)落实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不断完善制度,从严把关,严格对公示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雁荡镇无其他报告事项。

乐清市雁荡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