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雁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雁荡镇党政综合办联系(电话:0577-62153307,电子邮件:yzrmzf621533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雁荡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乡镇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雁荡镇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机构设置(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联系方式)、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主动公开疫情相关的通告、“三公”经费、社会救助等群众关注高,影响范围广的相关信息。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镇政府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情况

2021年,雁荡镇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雁荡镇立足本地实际,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通知公告、部门文件、专题专栏等栏目的公开力度,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扩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雁荡镇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雁荡镇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雁荡镇无其他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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