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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机构

市应急委下设社会安全、经济安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等4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集中处置相关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的专项工作办公室,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负责各类一般程度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市应急委根据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成立临时应急指挥中心,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视情况需要,建立现场指挥部,履行相应应急处置职责

附件1:乐清市应急指挥组织体系(一委一办二组四中心)示意图

附件2:乐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示意图

附件3:乐清市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工作规定(试行)

 


文件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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