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让企业的“死钱”变“活钱”
企业融资有了新渠道
来源: 乐清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10日 浏览次数:
一贯被忽视的企业“死资产”———股权,如今有大用场了。在市有关部门联合推出的一项政策中,它可作为担保在银行获得贷款,广大中小企业有了新的融资渠道。
今年年初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加快、美国次贷危机等综合因素影响,我市经济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许多中小企业处于“休克”、“关、停”状态。工商部门积极出面做“媒人”,帮助企业和金融部门牵线搭桥,在大形势趋紧的情况下,组织自救。“企业股权出质登记就是这个桥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局长陈六平说。
今年7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联合发文,出台《浙江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9月8日,记者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了解到,这一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不过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少有企业咨询相关情况。
根据规定,今后以非上市公司股东和银行签订质权合同,然后,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提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经工商部门审查后,条件符合的,发给申请人登记通知书,企业将股权作为担保便可获得银行贷款。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就是掌握企业的出质股权情况。这样一来,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后,银行就不用再担心股权被恶意转让或减少。(记者 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