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农村居民“钱袋子”收入增长情况已经“出炉”。昨天,记者从乐清市统计局获悉,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1年乐清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730元,比上年增长14.0%,依然保持快速增长。
工资性收入增长稳定
去年,雁荡西门岛上新开设了一家酒店,招收了一部分当地农民做服务员,使他们每月增加工资收入上千元,这只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一个缩影。
2011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6344元,同比增长11.3%。由于去年乐清企业用工均有短缺现象,许多企业在招工过程中都放宽了对年龄、文化水平、性别等方面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也明显上调,对就业形势比较有利。而农民们抓住了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加了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下降
芙蓉的柿农老李,本来想投入几万元把家里的几十亩品种老化的柿子树改良一下,但又害怕柿子没销路,加上现在采摘的工人工资一路上涨,成本太高导致没多少利润,思考再三老李又决定不投了。
2011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人均为5803元,同比下降11.8%。其中:第一产业收入人均为316元,同比下降70.4%;第二产业收入人均为1964元,同比下降19.6%;第三产业收入人均为3522元,同比增长20.9%。
一产和二产的下降,原因是市面上原材料的上涨,包括农资价格的大幅度上涨,都打击了经营者的信心,导致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的支出明显减少,进一步导致收入的递减。
收入增长趋于合理
乐清通过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让“务农”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业。
从统计结果看,去年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却也有部分农户收入下降了。据调查,有68.5%的家庭年纯收入比上年有不同幅度提高,但也有31.5%的家庭年纯收入下降。同时,调查结果也显示,去年同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差距有所缩小,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也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
财产性收入是关键
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何让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拥有更多更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是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份额,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增加非经营性收入等。同时也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中小型企业、家庭企业的发展,提高本地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加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而农民本身,也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