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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游泳场所卫生指标全部合格
卫生监督部门检查10家游泳场所水质
来源: 乐清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23日    浏览次数:
      7家游泳场所是:市体育馆游泳馆、市实验小学游泳馆、市二中游泳馆、苗圃游泳馆、虹桥镇二小游泳馆、北白象前岸游泳池、虹桥三村游泳馆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10家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各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良好,但仍有个别泳池水质未达标,泳池消毒措施有待加强。
        此次检查的检验项目为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等,10家游泳场所的总体卫生状况良好。从10家游泳池随机采取的35份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7%、91%、100%和94%。其中,市体育馆游泳馆、市实验小学游泳馆、市二中游泳馆、苗圃游泳馆、虹桥镇二小游泳馆、北白象前岸游泳池、虹桥三村游泳馆等7家游泳场所的4项卫生指标全部合格。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游泳场所的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安装不符合卫生要求;有的游泳场所没有配备余氯自检测定仪器,对含氯消毒剂的投放较为随意,导致游泳池池水和浸脚消毒池水的游离性余氯检测不符合标准。对于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都给予指正,并责令个别卫生状况较差的游泳池限期整改。
        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所将组织人员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不定期对全市游泳场所水质进行抽检,确保泳池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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