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乐清 > 今日乐清 > 都市动态 >
“甜筒男”领刑十个月
来源: 乐清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

  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甜筒门”终于划上句号。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甜筒男”黄某因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去年12月20日下午4时许,黄某因柳市“多美丽”餐厅不外送甜筒,从附近网吧赶到该店,责问店内员工,殴打怀孕的女店长陈某,还砸坏店内的收银机等。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估价,“多美丽”店内被毁财物价值2480元。

  3月2日,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黄某当庭向陈某致歉(本报3月3日曾作报道)。市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目无法纪,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在市法院的调解下,黄某已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2万元,赔偿温州多美丽饮食有限公司财产损失3800元。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

刚爬出车子,就起火了

·

水淹国道三车追尾

·

步行婚礼

·

牛奶 无可替代的“危险品”

·

“甜筒男”领刑十个月
热点文章

·

乐清市拟任市管领导职务任前公示通告2007(第7号)

·

乐清市拟任市管领导职务任前公示通告2008(第7号)

·

乐清市拟任市管领导职务任前公示通告2008(第8号)

·

乐清市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公告(第一号)

·

乐清市拟任市管领导职务任前公示通告2008(第2号)